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体教联合培养政策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满足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体教联合培养政策的武术散打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及联系方式或当面反映;公示期满,不再受理。
电话:(010)6491233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5年4月29日